摘要(Abstract):
宋廷在置都水监前已经逐步明确了地方政府治理黄河的职责,形成州、县两级制的治河机制。州、县两级政府的主要任务是黄河堤防的日常巡视和维护。宋廷在完善州、县两级政府日常治河机制的同时,还派遣巡河使臣参与黄河治理,逐步构建了州、县两级政府与中央使臣协同治理黄河的模式。宋廷还将抢险职责赋予个别州级行政长官;在澶州与滑州设置修河都部署,以统领两地重大险情的处理。统筹治河的尝试是宋廷设置都水监的重要诱因。
关键词(KeyWords): 北宋;河务;运行机制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视域下的宋代西北蕃部研究”(项目编号:22CMZ0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