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1935年,黄河多次决口引发特大水灾,山东境内受灾严重。为更好地组织救灾赈济工作,山东省政府成立了山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进行筹款募捐并救济灾民,发放急赈与异地收容灾民两种救灾措施同时进行。异地收容即在山东境内未受灾的市县筹设长期灾民收容所,政府将灾民转运到这些收容所中,灾民亦可自行前往。此次收容灾民的工作由山东省政府制定相关训令和措施,山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根据山东省政府的命令开展救灾。山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向各灾民收容所管理处传达命令,并且负责管理各市县的灾民收容所,为各灾民收容所拨放赈款,各收容所管理处切实负责各地方收容所灾民的收容和管理,接受山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和省政府的管理和督查。
关键词(KeyWords): 山东黄河水灾;水灾救济;异地收容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近代灾害信息传递与灾害治理研究”(21BZS01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