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关于甲骨文■字的隶定和训释,前人有多种说法,其中被广泛接受的是隶定作■,而释读为■,字象以手按摩人腹部之形。然从文字学的角度看,殷代“疒”字符,构成形声字的非常之少。此字不如还原为一人(有时是病人)依在床上,另一人拂其胸腹部或全身之形,此即祓字。清华简《程寤》记述商末周人对周王、太姒、太子发三人祓祭,很像甲骨卜辞对王、王后和某贵族等多人施行的■。甲骨文■则象用苣火祓人之形。甲骨文■即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的“■”,应该读“魅疾”。简文叙述小臣逃夏途中得病,“小臣乃■之而寝于路,见(视)而不能言”与甲骨卜辞二者可相互印证。典籍中关于魅疾颇见记述,这是以前不见有人论及的。
关键词(KeyWords): 清华简;《程寤》;《赤鹄之集汤之屋》;甲骨文;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