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1855年黄河铜瓦厢决口北徙不仅是黄河河道变迁史上的一大转折,亦是黄河下游河道管理史上的重要转折。文章从山东黄河管理权归属、黄河大堤的修筑与河工员弁的设置、区段辖属与划分、省府与地方的权责分配、堤埝防护与防汛、河工腐败与奖惩等方面,对晚清山东黄河河道的管理情况展开系统的梳理与分析。黄河北徙后,虽然朝臣与山东巡抚多次上奏禀请将山东黄河归由河道总督管辖,但最终未能实现。由于黄河在铜瓦厢决口北徙后流入新的自然与社会环境,沿线地方政府对黄河河道的管理亦呈现不断调适的过程。随着黄河大堤的先后筑建,山东地方成立了专管黄河的河政机构与部门,增置了各类河工员弁,划分了河防汛段,并沿河设立了防营。虽然此一系列举措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地方政府在黄河河道管理上的努力,但由于存在河工员弁整体素质不高、权责归属不清、河工腐败等诸多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河防机制,故而最终未能保证黄河下游河道的安澜。
关键词(KeyWords): 晚清;山东黄河;河道管理;防汛;河工腐败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铜瓦厢决口后黄河下游的河道、灾害与环境(1855-1911)”(22CZS05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