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前人关于正史河渠志书存废与河患有关的论断,忽视了对文献形成和史料来源的分析,以元修宋、金二史《河渠志》为例可以进行反驳。通过分析《宋会要》中水利纪事的分类以及《宋史·河渠志》史源的复杂性,可知宋朝会要、国史可以用“河渠”名目统括水利事业,《宋史·河渠志》的出现是水患治理、漕运疏浚与农田水利三方面水利史料均足够丰富的结果。金朝官方对水利史事记载不足,故王鹗《金史》未设置《河渠志》篇目。元朝史臣首创《金史·河渠志》,则是缘于对本朝探明河源功绩的夸耀。
关键词(KeyWords): 河渠志;《宋史》;《宋会要》;《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