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t望新闻周刊 作者:王仁贵
“要制定科学的城镇化规划,有序推进城镇化,不要摊大饼,不要千篇一律一个面孔,要实事求是。”日前,《t望》新闻周刊调研了解到,此前中央有关部门对12个省区的摸底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都要建新城,共规划了55个新城;144个地级市中有133个要建新城,共规划了200个;161个县级市中有67个也要建新城。从公布规划的96个新城面积来看,占地超过6000平方公里,相当于所在城市建成区一半以上。
权威人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这种每个行政区、各级行政区都要扩张城市面积的做法十分危险,必将带来耕地大量占用和越来越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城乡差异巨大、生态环境接近承载极限的国家推进城镇化,路子必须走正,不然就会犯历史性错误,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针对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中央层面出台推进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为各方所期待。日前,本刊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由中央14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于近期提交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中央将在年底前择机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
根据目前的规划内容,新型城镇化规划的主线是,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四化同步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在这一指导思想的引领下,将从六个方面统筹推进,即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坚持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坚持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目前初步从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方面设定了18项新型城镇化指标。而“努力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未来将围绕着五大战略任务推进各项工作。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目前,我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具体要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子女教育、公共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权威人士解读说,一个努力的方向是,“领取无门槛,服务有差异”。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应以此来锁定对象。他同时表示,各地应当因地制宜,明确可以落户的条件,“未来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群,有序放宽中等城市,逐步放开大城市。但要合理设定超大和特大城市的落户条件。”
“即使是在一些较大的城市,也需要让流动人口落户有一条明晰的路径。而像北京等这样的大城市,同样需要这一机制,只不过标准会更高、更严格而已。”他说,与人口的市民化相配套,需要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这就需要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无论是基本养老还是基本医疗,个人都需要分担一部分费用,而另一部分则是政府承担,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如何分担。在一省范围内流动,则需要省级层面统筹,省市之间进行分担。总的要求是要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里后得到全面的接受。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新型城镇化牵涉到城市的合理布局,而我国现在有“北上广”三极,发展比较饱和。如果不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第四极或第五极,那么全国各地的人口、资源还会继续源源不断地流向前三极。
针对这一现况,即将提交讨论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中部地区是我国粮食主产地,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中西部地区发展城市群要彻底改变粗放低效的模式,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适当疏散经济功能,控制人口规模。”
由于我国城市分类标准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再按原有标准来划分城市大小与实际并不相符。为此,新型城镇化规划或将小城市由20万人以下调整为50万人以下,相应中等城市由20万~50万提升为50万~100万,大城市由50万~100万提升为100万~500万,特大城市由500万以上调整为500万~1000万,新增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
本刊记者了解到,按照新的标准划分城市类型后,未来我国将着力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在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上,将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针对一些地方对自己所在城市未能纳入城市群的担心,中央将构建全国主要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将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到2015年,快速铁路网、高速网基本建成,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人以上的城镇,高速公路网覆盖20万个城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要建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还需要通过有效的机制遏制大兴土木大搞形象工程的建设,同时需要在土地政策上能够对城市建设形成反向的约束力。比如,能否把更多的土地发展权益交给农民来处理?这些都需要进行探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在城镇化形态和城镇布局上,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城镇发展不够协调,县域城镇数量虽多但规模偏小,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较差,综合承载能力不足,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十分有限。截至2012年,全国还有20%的小城镇没有集中供水,80%的小城镇没有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不少问题在大城市一样呈现。
对于这些难题,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方面,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方面,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增强城市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创新城市规划管理,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方面,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多次对本刊记者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割的政策体制限制了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一方面,有形和无形的“门槛”把进城务工的农民拒之门外。由于县域城镇第二、三产业不够发达,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较弱;另一方面,我国的粮食生产也面临着因收入差距而不愿种地的现实难题,只有通过城乡联动,让部分人口继续转移,让单个农民占有更多的生产资料,提高种粮收入,同时能享受到城市相同的公共服务,才能实现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
对此,新型城镇化将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以及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二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已是社会的共识,但围绕着人的城镇化,背后则是公共服务、土地、资金、住房等一系列需要统筹推进的领域。土地如何保障、钱从哪里来、如何更好就业等都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为例,就需要在教育部把学籍联网以后,实现义务教育经费钱随人走。同时要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的适应能力,就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土地方面,城镇化不可避免要占用土地,在农村宅基地闲置和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下,如何实现城镇化建设用地数量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的协调统一;从住房方面看,未来的政策指向是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政策、低端有保障,但这些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根据权威部门的信息,围绕着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将在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做文章,将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李铁还认为,城镇化的改革内容,总的来讲还包括融资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这些都需要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