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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建:新型城镇化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2013-12-19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应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础和支撑,必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新型城镇化将人口、土地、居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纳入到统一的框架下,强调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推进广大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不仅包括城市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更主要的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变化,尤其是小城镇的发展。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还存在大量农村人口以及半城镇化人口(仅仅在城镇工作,还没有享受完全的城镇人口待遇)。如果将人口仅集中于大中城市,容易引发诸多弊端。因此,大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数量众多的小城镇,必然成为吸纳大量农村人口的重要平台。

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用地迅速扩张,而这些地区仅仅是在土地上或是景观上实现了城镇化,还缺乏相应的产业和人口支撑。而新型城镇化强调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结合、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人口有效转移相协调,实现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换,促进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协调推进。

居住城镇化与社会保障城镇化相协调。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这一数据是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围,但这些人员仅仅在城镇中就业和居住,还没有充分享受到同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按照享受城镇公共服务的人口统计,我国城镇化率只有35%—36%。新型城镇化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使居住城镇化同社会保障城镇化相协调。

新型城镇化还应强调文化和习惯的改变,强调人们的行为与城市文明的要求相协调。新型城镇化将有力推动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会进一步推动城镇化进程。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当坚持科学的发展原则。

稳步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平均每年提升1.01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进一步加速,年均增幅达1.37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加快也带来许多问题,因此对下一步城镇化的进度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把握。除了总体发展速度要适度外,各地区的城镇化进度应与各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人口密度相适合。在农村地区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应避免出现重速度、轻质量的局面。

规划先行。规划是城镇科学发展的先导。在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各地区已经做了一系列的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等。在今后的乡镇发展中,还需进一步重视具体的规划工作。如小城镇规划的重点应在县级区域单元。应根据所规划地区社会经济状况,预测未来10年、30—50年可能转入城镇的人口数量,根据人口的就业结构规划小城镇的分布和规模。

综合利用。城镇化涉及资源的重新配置,应本着节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既有的基础设施,更没有必要将农村地区现有房屋完全推倒重建。不同的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特点,综合利用既有条件,多样发展。比如住房,既可以是高楼,也可以是低层建筑,甚至个别小城镇还可以为农村传统的房屋。不同气候地区建筑类型或建筑要求也不尽相同,可选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建筑类型。

节约用地。我国现有的居民点,有些是在没有事先规划的情况下,人们为了生存和生活,长期适应和利用环境,逐步选择的结果。由于早期人类利用自然能力有限,这些聚落多布局在地形平坦、水源充足之地,占用的多是良田。现阶段推进城镇化,要尽量将集聚点选在那些不适宜耕种的地块,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摘自《人民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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