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认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全中心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3月30日,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在新行政楼308会议室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专题学习。中心全体教职工参与学习。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现场图(王晓菲摄)
中心副主任侯卫东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内容,并组织了集体学习。中心主任苗长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覆盖更全面,量纪更细化,处理更精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精神实质落实到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图为中心副主任侯卫东(王晓菲摄)
图为中心主任苗长虹(王晓菲摄)
此次学习,增强了中心上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认识和理解,不仅是一次自我约束力的提升,更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与会人员对此次学习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表态,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无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还是一名普通公民都自觉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职尽责,时刻把纪律和规矩记在心中。